学校董事会的职责
学校董事会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决策权力机构,学校董事会的职责如下: 1. 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 2. 讨论批准由校长并经校务会通过提交的学期、学年度工作 计划和讨论通过由校长并经校务会通过提交的学期、学年度工作总结; 3. 讨论通过由校长并经校务会通过提交的学校的规章制度; 4. 讨论通过由董事长提名的校长和副校长的任免; 5. 讨论通过由校长并经校务会通过提交的学期、学年度经费的预算和决算; 6. 讨论通过由校长提名的中层干部的任免; 7. 讨论通过由校长并经校务会通过提出的预算外经费开支; 8. 讨论通过由校长并经校务会通过提出的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决定; 9. 董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超过三分之二才能正式 召开董事会,三分之二的董事同意的决议才有效,董事长拥有最后否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