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形成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特制定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评选名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生行为准则》,讲文明有礼貌,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生活简朴,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各项集体活动,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并在各项社会活动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德育考评为优。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各科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动手能力强,智育测评分排名列本班前4%。
(3)能力测评分排名列本班前20%。
(4)身体好:坚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带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课外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年平均分在80分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素质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生行为准则》,讲文明有礼貌,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生活简朴,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班级各项集体活动,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德育考评为优。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智育测评分排名列本班前30%。
(3)能力测评分排名列本班前30%。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年平均分在75分以上。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奉献意识,热忱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榜样示范作用明显,坚持原则,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工作实绩显著并有创新。
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的主要对象是:学生会干部、干事、班级管理和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的学生。评选的目的是为学生尽早接触社会提供更大的舞台,偏向于综合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学会生活和做人,特别是与人沟通与合作方面。充分体现了素质教育与精英教育的理念和教育平等的问题。参选的必备条件是:综合测评在班里排名必须在前30%
三、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的产生均由各班级对照条件,结合学生个人学期小结,由班级、考评,经学生科研究后,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审批表,经学生科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2)班级成立考评小组,由学生代表(含宿舍长代表)、干部代表及团员代表(7—9人)组成。在班主任老师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以上条件基本具备,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申请破格参评。
五、名额比例
“三好学生”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4%,“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6%,“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8%。
六、表彰与奖励
凡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称号的学生,均颁发证书,在全校大会上进行表彰,填写的审批表经学校批准后存入学生档案,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附则
(1)凡受过全校通报批评者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不得参加优秀学生的评选。
(2)如发现优秀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行为或道德品质不良等,吊销荣誉称号。
(3)本办法由广州市实验技工学校学生科负责解释。
广州市实验技工学校学生科
2009年3月17日
班优秀学生汇总表
全班人数: 人
优秀学生科目 |
姓名 |
期末平均成绩 |
操行
等级 |
担任干部职务 |
体育
成绩 |
备注 |
三好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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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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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件积极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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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